2016年2月25日

知识性团队实现自我管理

作者 kevinwang

一、现状

随着信息化建设越来越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,出现越来越多的知识性工作,包括规划、建设、运营各种信息化系统,这些工作都是属于知识性工作,参与者也都是知识工作者。相对于二十年前的从业者不同,曾经的70后正在远去,目前更多的是80后、85后、90后,00后也到了步入社会的年龄。社会信息化程度正在加速来到,信息化正与各个行业开始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,市场逼迫信息化企业必须反应更快、效率更高、成本更低。目前行业引导者虽然还是以60后和70后居多,80后正在成为主流,而知识性工作在时代变迁中,对于知识性团队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。

二、特点分析

知识工作者有着鲜明的特点,学习能力强,只要认可就积极投入、全力以赴,荣誉感和责任感较强,不些人还有很强的自尊心,经验丰富者更是有着强烈的权威感(且不讨论是否具备真正的权威),思想相对比较单纯;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,不太喜欢被紧紧的约束,有时候还比较固执,如果心中不认可或者不接受,又不能顺畅交流时,往往会沉默对抗、消极对待。而知识性工作的过程一般是隐形的,看不到摸不着,即使完成了软件开发,也可能会对后期的运行维护提供很好的支撑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仅仅通过外力去监督、强制地改变,很难得到正面效果,甚至会产生负面反应。

我认为知识工作者的管理称为“帮助”或者“协助”更合适,知识工作者自身既是工作者,也是管理者,自我监督的成本远远小于外界的监督,那么他们的主管应具备动态创新的管理能力,重点是让团队成员明确目标、精通规则、完善技能,能够让每个人高高兴兴地完成工作。做好知识性工作者的管理最简单的就是得到他们的认可,另一方面也要给他们一定的约束,毕竟企业需要赢利,没有目标的盲目“敬业”反而会害了企业。

三、化繁为简

虽然在美国生活过的时间不长,但是工作和生活的大环境对我影响很大,总结起来,美国社会的和谐和高效有三个主要特点,利益驱动、违法重罚、法外有情。这个思想也同样适用于知识性团队的管理,从而简化复杂臃肿的管理监督机制,制定清楚明晰的规范要求,通过扁平化的协助和服务理念实现自我管理,从而让知识性工作者成为企业的核心。

利益驱动:为每个人定义清楚的利益规则,包括收入、费用、收益等。既然知识性企业的主要成本是人工成本,那么让每个人都承担自己的费用,并享受自己应得的利益,把原来负责臃肿的管理成本(时间、管理人员费用、质量、机会等成本)降低,分配到每个人的收益中。相当于每个人在都在公司的平台上为自己工作,成为公司的某类合伙人,例如项目合伙人等。

违法重罚:团队中的每个人在享受比原来更高收益的同时,也必须接受监督。公司按照公开的检查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核实,一旦发生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作过程或成果,相关人员应受到高于收益的惩罚。一方面通过高收益激励工作者自我高效工作,另一方面通过违法必究的达尔摩斯之剑,确保所有行为在公司要求范围之内。【插播一个小故事,在美国的时候,有一次去附近的一个湖边玩,当时湖上已经结了厚厚的冰层,有人在上面凿冰捕鱼,通过交谈我们得知,他每年缴纳一定费用,在合法的地方允许捕捉一定大小的鱼,次数不限,费用好像一年35美元,有个同事就问他,如果你随便捕鱼而不论大小呢,回答是你不知道FBI在哪个角落着看你。美国老百姓在享受福利和严苛法律的框架下,生活的还是非常自在,想玩什么随便玩,前提是必须精通相关的法律规定。】

法外有情:既然是人,就一定会犯错误,一方面公司依据公开的要求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并记录,并公开审查结果,另一方面允许被审核者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。对于公司认可的情况,免于进行处罚。

上述三个方面,是一个简约版的三权分立,在公开管理细则(立法)的基础上,通过IT工具辅助,进行审查执行(司法),并允许有提出异议的通道(行政)。企业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建立规则、建立检查工具、建立反馈渠道,剩下的就是知识团队的自我驱动、执行和管理。